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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后厨乱象”涉事门店北京亮马桥店被罚款10万元

时间:2022-05-22 作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亮马桥店(下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据悉,今年3月15日,“记者卧底7-11曝光后厨乱象”登陆微博热搜,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亮马桥店被曝光存在食材放置垃圾桶上、餐盒清洗不干净、餐具与刀具混放、热饮超期更换标签等多个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3月15日-18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宋某某进行了4次调查询问,对该店的被委托经营人索某进行了3次调查询问;对该店的售货员韩某某(曝光视频中的店员)进行了4次调查询问。   当事人对曝光视频中提到的操作间食品放在垃圾桶上;餐盒清洗不干净;餐具与刀具混放;直接入口食品防尘、防蝇措施落实不好等问题全部予以认可,并对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已确认。   关于曝光视频中提到的蟑螂贴与一次性杯盖距离较近的问题,执法人员在实际检查中未发现,对于私自更换热饮日期签的问题现场无法取证,因季节更换热饮柜已调整为冷饮柜,现场也没有发现该产品,当事人对更换日期签的事认可,但是对更换日期签的产品过期予以否认。经店员韩某某自述该乳茶是由从库房取出的未上架销售的产品,该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2月3日,保质期9个月。2022年3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电视台记者联系,请其提供了新的现场视频,通过比对,仍无法确认该产品是否过期,因此,此环节暂无法认定清楚。   经查,当事人操作间环境脏乱、存放直接入口的容器未清洗干净的现象;用于盛放“关东煮”汤汁的白色容器存在防尘、防蝇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操作间随意存放私人物品,堆放杂物;垃圾桶未按要求存放且不能正常使用;冰箱内换气扇周边滋生霉斑较多;刀具和汤勺随意混放;菜品待卖区的加热温度无法显示且周边清理不及时、不干净,并出现大量油污和异物等现象。   综上所述,当事人构成食品包装等场所环境不整洁,未与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直接入口食品防蝇、防尘措施不到位;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存在交叉污染,未避免与不洁物接触;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清洗,用具用后未清洗,未保持清洁的行为。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当事人的上述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外,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香肠烤蛋饭团”(净含量150克;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13日11时,保质期至2022年3月15日11时)的食品已过期,销售价格为6.5元,未售出。据此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6.5元,违法所得为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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