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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这11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时间:2020-08-18 来源:食品伙伴网

 8月18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孝感、咸宁、随州、仙桃等地的粮食加工品、饮料冷冻饮品 、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共10类食品629批次进行抽检,不合格样品11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饮料、冷冻饮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饮料和1批次冷冻饮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京山康碧特饮品有限公司宋河分公司生产的康碧特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又名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广泛分布于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还有,湖北煮豆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煮豆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雪泥)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中规定,冷冻饮品和制作料(食用冰除外)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2.5×104CFU/g,M=105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CFU/g,M=102CFU/g的要求。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宜昌雅斯东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鲜土豆检出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宜昌葛洲坝量贩店销售的上海青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中甲拌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上海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还有,4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南国广场店销售的鲜财鱼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南国广场店销售的甄凤鸡蛋(鲜鸡蛋)检出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温泉佰尚优选超市销售的土鸡蛋检出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张雪勤调料批发部销售的鸡胗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在家禽产蛋期禁用。
 
  呋喃西林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
 
  另外,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超标,为:樊城区和润万家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韭菜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分别为: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仙桃黄金大道分店销售的标称天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天喔(武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喔海苔花生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京山县经济开发区阳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汉川市阿呀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馋豆(香辣味)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的其他坚果与籽类产品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过度氧化;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中酸价超标会产生哈喇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料中酸价超标,也可能是产品储藏运输条件不当。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襄阳、宜昌、荆门、孝感、咸宁、仙桃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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