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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市场查获30余斤“毒鱼”!

时间:2020-04-06 来源: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微信号

  3日,芝罘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芝罘区原红利市场有人贩卖新鲜河豚鱼一事。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迅速出击,对辖区展开排查,查获待售河豚鱼30余斤。

 
  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对报道中反映的原红利市场周边的两个非法摊点群进行核查。由于摊贩流动性强,经现场检查,暂未发现销售河豚鱼的摊点。
 
  另一路对原北河街市场东口非法占道摊点群进行排查,经查发现销售水产品的摊贩李某某三轮车内,存放河豚鱼30余斤待销售。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与局稽查队执法人员,对现场未销售的河豚鱼依法进行查扣。
 
  4月4日一大早,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与局稽查队执法人员,再次到原红利市场周边的非法摊点群进行排查,未发现销售河豚鱼的摊点。
 
  事情起因:
 
  3日上午,有市民向YMG全媒体记者反映:有人在芝罘区原红利市场东侧小区街头,公开贩卖新鲜河豚鱼。市民担心如果有购买者食用不当,会引发中毒事件。
 
  市民反映:河豚鱼摆在街头卖,担心引发中毒事件
 
  根据市民反映,记者来到卖鱼现场,这个摊位是街边临时摊位,摆放着各色鱼等。在摊位一侧摆放着3筐形态颜色鲜见的鱼。“这是什么鱼?”记者问。“河豚鱼。”摊贩答复。“这鱼不是有剧毒吗?”记者继续问,“这鱼得处理好,吃肉。”摊贩说。
 
  看到记者拍照片,摊贩说:“照片不要发到网上,发到朋友圈还行。”他一边说着,一边把鱼筐翻扣过来。
 
  记者随机问了周围市民,大家都知道河豚鱼有剧毒。一位市民告诉记者,“不敢买,是因为不会处理。”
 
  专家:河豚有剧毒,中毒后没有解药,死亡率达60%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各食品餐饮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捕捞到河豚鱼,都应集中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转送他人或者让其流入市场。《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也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被查获的河豚鱼要全部销毁,并做深埋处理。
 
  据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早在2007年5月,烟台市曾专门下发紧急通知,严查市场上销售河豚鱼,坚决杜绝河豚鱼流入市场;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加工经营河豚鱼、不得随意丢弃河豚鱼;对造成严重中毒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将持续加大力度,排查非法销售河豚鱼的行为,保证市民餐桌安全。“河豚鱼有剧毒,请市民们不要购买食用,如果发现有人非法销售,请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专家提醒,1克河豚毒素能使500人丧命!现在是河豚鱼肥美时节,也是河豚鱼毒性最强的时候。河豚鱼味道鲜美但含有剧毒,而且无特效的解毒药物,一旦误食很可能引起死亡,死亡率高达60%。
 
  吃河豚中毒后该如何治疗呢?专家说,河豚鱼中毒后发病急,应尽快排除毒物,防止呼吸衰竭;如果中毒后8小时未死亡,才有恢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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