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追溯热线:
0371-86563572
食品追溯平台微信账号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食品资讯 >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问答(一)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问答(一)

时间:2017-10-20

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GB 2760是我国现行有效的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需要强调的是,作为食品安全基础标准,食品产品标准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应直接引用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的规定协调一致,不需另行规定。凡是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个人都必须执行本标准的规定,无论是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都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问:食品添加剂的定义是什么?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如果不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入而是食品本身天然存在的物质,虽然其名称与食品添加剂名称相同,但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不适用于本标准。相关行业和企业应对食品中本底情况进行系统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控制。

  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①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②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③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④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⑤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本文选编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安全标准应用实务》一书)

  免责声明: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卓奇食品追溯平台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卓奇食品追溯平台”。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卓奇第三方食品追溯平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