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局出台食品药品监管省市县乡四级事权划分意见

发布日期:2016-05-12   

食品追溯平台讯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省市县乡四级事权划分意见》(试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理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权责关系,建立健全符合全省实际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

《意见》通过梳理和划分省级,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投诉举报处理、技术审评认证、不良反应监测、广告监测管理、食品药品召回、舆情监测处理、应急管理工作、重大活动保障、宣传教育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聚餐管理等事权,明晰各级监管任务,推动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四有”、“两责”,促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廉洁高效。

  免责声明: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卓奇食品追溯平台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卓奇食品追溯平台”。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卓奇第三方食品追溯平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