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布7则违法医药保健食品广告

发布日期:2016-03-17    来源:新华社  

食品追溯平台讯 据新华社重庆消息(记者周凯),记者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通过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琥珀安神丸”等7则严重违法医药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这7则严重违法广告还包括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回春如意胶囊”、内蒙古鸿茅药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龙药膏”、郑州东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贴”、成都福寿康生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蜀人牌蜂胶软胶囊”、深圳市东盛保健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晟牌铁皮枫斗胶囊”。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这7则严重违法广告的共同特点是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以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免责声明: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卓奇食品追溯平台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卓奇食品追溯平台”。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卓奇第三方食品追溯平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