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扫一扫”,可知食品“来龙去脉”

发布日期:2018-03-20    来源:三明日报  

卓奇食品追溯平台讯:在市场或超市买鱼前,扫一扫可溯源二维码,你便可知道这条鱼在何处生长,是何时捕捞,进入哪个批发市场,批发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且还有鱼的相关检测信息等等。这样的体验是不是让你对食品安全更加放心?

3月1日,《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我省对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食盐、经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将实施“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

让食品有值得信任的专属身份

“一品一码”是指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的追溯编码规则,赋予唯一的识别追溯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对追溯食品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在生产(含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含销售、贮存、运输)以及餐饮服务等环节实施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简单而言,就是扫扫二维码就可以追溯到食品的源头信息。

三明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与此前的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相比,“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完成后,实现了食品信息全链条追溯,并且消费者能够从二维码上了解到更加丰富的源头信息,例如,根据《办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上传下列信息:(一)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二)出厂销售食品的追溯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为了保障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录入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例如,对追溯食品未按照规定赋码并销售的,除责令改正外,可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上传虚假信息的,除责令改正外,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对未提供销售票据或电子记录卡,货票(卡)不符或票(卡)账不一致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明市启动“一品一码”电子追溯管理试点工作

3月初,三明市食药监局配合市商务局指导福建欣创摩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市鲜活水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一品一码”电子追溯管理试点,意味着我市“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2017年11月7日,市政府办出台了《三明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和涉及的13个部门的责任分工及进度要求。2018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以“源头赋码、过程记录”为核心的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全链条的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逆向可溯、风险可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今后一段时期,三明市在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中将有一系列大动作。食药部门负责生产经营环节预包装食品追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和推广应用,将完成全市63家大型商超连线省级平台;农业部门要选择一个先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赋码试点,2018年底实现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及主要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源头赋码。

同时,将进入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及主要农贸市场销售的生产主体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并与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对接;商务部门在中心城区改造建设1个以上“一进口一出口”农产品批发市场,完成省定3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建设,实现“一进口一出口”闭环式管理、落实入口查验制度、提升市场检验检测能力、构建市场内追溯码的赋写和流转机制、追溯信息上传5项任务;粮食部门选择2家用粮企业开展粮食追溯试点,落实源头赋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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